第二十六章鸣冤鼓-《卖身后,我成了一家之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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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猜测是两男争一女闹出的戏码,有人猜测是夫妻闹矛盾然后牵扯到了旁人。
有人说那男人的伤如此重,说不定就是想杀人,然后被反杀了。
大家众说纷纭,一时间衙门外就比集市还要闹腾了。
苏月月拖着一条无法动弹的手臂下了牛车,然后一下一下敲起了一旁的鸣冤鼓。
鼓声阵阵,惊得周围人纷纷噤了声。
小镇上的衙门里只有六个小捕快和一个领队的捕头。
平日里要是出了什么事情那就请人写状纸然后递给捕头查看。
可若是敲了鸣冤鼓,那就只有请县令来决策。
但是敲了鸣冤鼓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要挨上五个板子。
这只是为了避免大家有事无事击打鸣冤鼓会麻烦了县令。
这小姑娘今天竟然敢敲鸣冤鼓,看来是有大事要发生了。
衙门里的严捕头一听有人敲起了鸣冤鼓,当即皱了眉。
这清水镇已经有一年半没有人敲过鸣冤鼓了,今天这是出了什么事情?
等他踏出衙门口,只看见地上跪着一个看不清面容的姑娘。
那小姑娘浑身上下沾了泥,身上又是星星点点的血渍,一条胳膊耷拉着无力垂落,伤口处的血正顺着她的手臂往地上淌。
她的身后停着一辆牛车,上头还有几个人,看起来十分狼狈。
“来者何人,何事击打鸣冤鼓?”
严捕头的眼睛紧紧盯着跪在地上的苏月月,语气严肃道。
“民女清水镇山头村人氏,是苏家二房的苏月月。击打鸣冤鼓是为了状告我家小叔和阿奶。”
小姑娘将头重重磕在地上,围观的人们则是纷纷倒吸了一口冷气。
晚辈状告长辈无论如何都要因为“孝”字先打上五个大板,这小姑娘又敲了鸣冤鼓,加一起那就十个板子。
这十个板子要是真打下来莫说是告谁了,瞧她那个身板,只怕是连命都得交代在这儿。
“你当真要告你家长辈?你且说说,你要状告他们什么。”
严捕头眉头紧锁,几乎能够夹死一只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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