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选择1:抓捕“百粉熊”。 奖励:打手死士50名。 选择2:击毙“百粉熊” 奖励:枪手死士50名。 听到系统的选择提示,林霄果断的选择了2。 港岛没死刑,睹贩什么的抓住了最多也就判个终身监禁。 与其浪费粮食,还不如直接当场送走。 再则50名枪手死士和50名打手死士,哪个更好林霄还是拎得清的。 七步之外,枪快。 七步之内,枪又快又准。 想到这里林霄立马就回忆起来。 他记得剧情中有两个便衣就在超市蹲点,不过最后还是被对方给逃走了。 现在他的身份是军装巡警,穿着一身皇皮肯定不能直接进入超市,所以他打算直接去剧情中的车库守株待兔。 虽然记忆里原身的枪法只是警校的及格枪法,但守株待兔,近距离射击,他还是有绝对把握的。 十几分钟后,超市内,身着便衣的何定邦就发现了进入超市的“百粉熊”正在和人暗中进行交易。 眼看着“百粉熊”已经完成交易,将一个包裹拿在手里准备离开超市,何定邦立马就对自己的同伴使了个眼色。 “站住,我是警察。”何定邦的同伴,直接举枪大声喊道。 然而“百粉熊”听到呼喊非但没有停下,反而直接夺门而逃。 一旁的何定邦此刻恨不得撕烂自己同伴的嘴。 他使眼色的意思是直接上去抓人,不是让他大呼小叫。 来不及多想,何定邦直接飞扑了上去。 不过可惜的是,一番争斗后,还是被“百粉熊”给逃出了人群。 “追!” 由于是在超市,何定邦不敢开枪,只能招呼同伴一起追了上去。 很快两人一前一后就追了过去。 地下车库内,林霄虽然通过剧情画面提前蹲点,但第一次拿枪阴人的他还是有些紧张。 听到动静,眼看着一个慌张的身影出现在自己视野,躲在一旁的林霄直接举枪对着“百粉熊”后背连续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砰! 点三八的手枪子弹连续喷出。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