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虽然对方说的很有道理,但还是要讲证据。 一件案件,如果对方真的没有问题,另一方坚持不和解,完全没有必要在坚持调解。 “根据双方的口供,再加上彼此的伤情鉴定。” 李晨闻言点了点头:“也就是说,咱们这边并没有具体的互殴证据,只是凭借伤情来进行互殴认定?” “如果对方的伤口是自己伪造的呢?” ?? 警察一脸懵逼。 “在口供中,对方承认拿酒瓶砸了另一方。” “证据呢?” 李晨看向办案民警:“你们这有没有直接的证据证明,另一方的伤情就是我委托人的丈夫造成的?” 看到警察不说话,李晨继续开口说道:“如果只是口供,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就是对方出手导致,是不能够定性为互殴的。” “而我的委托人,有手机视频为证,办案机关应该采纳。” “除非对方有直接的证据证明是在互殴,或者说他的伤势是我委托人的丈夫所致。” “手机录像不能作为直接证据。” 见李晨这么说,那男警察便是皱起眉头开口回道。 “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但并不表示它不能作为证据。” “视频的真实性,你们办案机关可以进行验证。” 李晨看着办案民警开口说道:“你说对方是互殴,先拿酒瓶砸了对方,将他彻底激怒,而我在证据的视频中看到的是,一名极其凶恶的歹徒,他抓住受害者的头发,挥舞着他手中的拳头,直击受害者的命门。” “在这种紧急的情况下,受害者是可以采取任何手段进行还击,也就是司法手段中的无限防卫,把施暴者弄死也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更重要的一点,擅闯民宅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而从口供中,我委托人的丈夫,也就是案件的当事人,是因为对方想要抢夺委托人的手机,才用酒瓶砸了他一下,这也是在阻止对方继续行凶的一种自我防护手段。” “当行为人的动作确实威胁到了另一方,对方是可以采取手段进行还击。” “擅闯民宅加有意行凶,是导致本次事件的主要原因。” “不能因为对方喝了酒加上所谓的伤情鉴定,就随便定性为互殴,这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你说对吧。” 看着警察沉默不语,李晨开口说道:“当然了,你们办案单位也可以坚持自己的意见,走司法程序。” “互殴嘛,对方还伤的那么重,得把互殴的另一方送进去,这样才是司法公正。” 感觉对方在医院不忍心? 千万别这么想。 知道的是你们不忍心,不知道的还以为委托人在行贿… “关于伱的诉求,我会向领导反映,尽快给你们答复。” 李晨离开执法机关后,又约了一下委托人,简单的阐述了自己的意见: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