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我们又不是犯人,为什么不能说话?-《让你做律师,怎么全都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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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队闻言露出自己的笑容:“本来就只是一件普通的案件,人家那边也已经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他们本来就是有有错方。”

    “是有错方不假,可伱也不该动手。”

    “有关于正当防卫,司法最新解释有一条明文规定。”

    “对于过错的一方先动手且手段明显过激,或者一方先动手,在对方努力避免冲突的情况下仍继续侵害,还击一方造成对方伤害的,一般应当认定为正当防卫。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在这起案件中,我并没有进行挑拨,只是想要拉开双方制止冲突。”

    “而对方却对我大打出手,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还击就是正当防卫。”

    这是最高地检署和武协部下的通知,是为了更好的保护个人利益不被损害。

    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前一阵子被闹得沸沸扬扬的烧烤案。

    当时行凶者的暴徒手段极其残忍,而围观的却没有一个人敢出手制止。

    为什么?

    不敢。

    面对这种过激的行为,劝肯定是劝不住的。

    可真要动手,那就很有可能会被判定成互殴。

    总不能自己被打还不还手吧?

    与其是这样,还不如放任不管。

    这年头见义勇为把自己牵连进去的,可不在少数。

    互联网时代,一些普通的案件被放到了网上,很快就能够迅速发酵并扩大。

    为什么?

    是因为看热闹不嫌事大?

    那是因为公民对如何正常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不满。

    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就必须得改进,也必须得去进步。

    当然了,这种司法实践还是需要过程,慢慢才能更加的完善。

    聊不下去……

    王队看着李晨露出一副无奈的样子:“那你怎么想怎么办?”

    “我只是想得到一个公平的处理意见。”

    “如果见义勇为成了一种过错,那以后谁还会见义勇为?”

    李晨看着他们露出一副十分严肃的面孔。

    王队闻言点了点头:“你们这边没有什么损害,轻伤都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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