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那三碗不过岗,味道独步天下,要是能天天喝,那还不美死? 程大宝喝了不少酒,此时脸涨的通红,脑袋也有些混沌,见秦墨赶自己走,连忙抓住了门槛,“憨子,我拜你当大哥还不行吗,你别赶我走啊!” 秦墨哼了一声,松开了他,外面的冷风一吹,光着膀子的程大宝打了个哆嗦,连忙关上门,在几个人的注视下,红着脸拱手,“我程大宝甘愿拜秦墨为大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李勇敢是性情中人,此事酒精上头,拉着秦墨几个人玩起了结拜,“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狗日的还想割手指头喝血酒,那多疼啊,万一他们有什么大病通过血液传播怎么办? 秦墨直接把他们给劝住了。 喝了酒,几个人对视一眼,齐齐朝着秦墨拱手,“大哥!” “二弟,三弟,四弟!” 李勇猛是老二,程大宝是老三,程小宝老四。 秦墨之所以收下他们,也有自己的考量。 一个好汉三个帮,他志不在朝堂,那朝堂之外,总要有自己的人吧? 这青菜和酒水对他来说,成本很低,就能过拉拢到他们,何乐不为? “来,喝酒!” 喝了半个时辰,三人直接醉倒了。 秦墨穿好衣服,叫来杨六根,“去鄂国公府和成郡王府通知一下,他们今天就睡这里了!” “是,少爷!” 秦墨刚才也喝了不少酒,此时有些微醺,让人做了解酒汤,喝下肚才好受不少。 “还在忙?” “现在才接待第八十个客人,还有二十个客人。” “房东那边有没有送一桌酒菜过去?” “已经送过去了,那边还特意让人送来了回礼!” “什么?” “一根玉如意!” “呵呵,这个富婆还挺有钱的!” 秦墨笑了笑,“我先去休息了,一会儿接待完所有客人在叫醒我。”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