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我有一所房子-《混在异界当咸鱼》
第(1/3)页
开饭前,林五和约翰说过:“放开来吃,管饱!”
结果这个两米多高的干瘦汉子,吃得比斯道尔还要多,还要快!四大碗肉萝卜,再加三十六个馒头!
要知道,分菜的人是约翰的老婆玛丽,不会像饭堂大妈那样,分菜的时候抖一下手,只会给老公加肉!
吃得多,也不算奇事,地球也有很多大胃王,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扶桑国有个小个子女人甚至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吃下六十多个巨型汉堡。
但是,林五却没见过像约翰那样的,吃到肚子像怀胎四月那样大,可一转眼,就已经恢复了正常!
看得众人一愣一愣的,都围上来,对着约翰的肚子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弄得约翰扭捏地站在中间,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放。
林武也上前,指着他的肚子问:“你怎么做到的?现在还饿吗?”
约翰赶紧摇头说:“不饿,吃饱了。少爷,我好久没有吃过这么饱了。刚才吃多了点,您不要见怪。”
我是怪你吃得多吗?是问你为什么消化得这么快!看来问不出所以然来,于是转头给老法师递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老法师也来兴趣,上来就是对着约翰来了一个探测魔法,上下其手,一顿操作猛如虎,让人看得不明觉厉,最终得出了结论:“约翰有一丝兽人的血脉,这血脉被融合之后发生了变异。长得高大,能吃,消化快,都是变异带来效果。可惜,身体亏空太多,不然训练一下,很大几率就能成为青铜高阶,还有希望冲击白银。看现在的情况,不早夭,算运气好了。”
兽人血脉在希国很平常,毕竟东边就是兽人疆域,双方常年对峙,都打了不知多少年的仗,双方之间遗留一点血脉那是再正常不过了。只是像约翰那么好的体质,没有被发掘出来训练成为战士,有点可惜了。
约翰自己倒没觉得什么,见林五一脸惋惜的样子,就抓了把后脑勺,憨憨地笑着说:“我是外来人。被家族收留这些年,从来没有亏待我,干多少活,拿多少粮,也能吃个六七成饱。”讲到这,约翰看无奈的看了一眼大苍,“自从玛丽有了大苍之后,粮食要留给他们。”
这算是异界版的中年危机吗?
无论哪个世界,要养家糊口的一家之主都不容易。
林五看了眼躲在角落偷偷抹眼泪的玛丽,再瞅瞅跟在妮妮身后上蹿下跳,到处找吃食的大苍,这一家子,没一个是饭量小的,看看他们站在同龄人身边恍如鹤立鸡群的身材就知道了。
两个女的还好,就是两倍正常人的饭量而已,大苍就不好说了。收大苍做跟班有一段时间了,林五发现他的嘴巴就是个无底洞。只要给他吃的,他就能一直吃,直到全部食物都吃完为止。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