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岳父朱棣,迎娶毁容郡主我乐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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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凝云身上的确散发着香味。

    因为她沐浴的时候,都是花瓣浴,香味久久不散。

    朱凝云哪里听到这么挑逗的话,脸红的不行。

    不过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夫君,又如此爱着自己,她便不作回应,继续教导李逍练字。

    李逍接下来也没继续撩骚了,而是开始正儿八经的学写字。

    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嘛。

    姿势纠正过来后,朱凝云又开始教李逍学习楷书字体。

    楷书工整规范,干净利落,不潦草、笔笔分明。

    这种字体用的最多,最实用,哪怕是上奏疏也是用的楷书。

    直到中午,李逍伸了个懒腰,有些疲惫了。

    “逍郎,练字非一朝一夕,不用气馁,明日我再来。”

    朱凝云十分有耐心,一点都不嫌麻烦。

    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默默的帮助他。

    这也是母妃教给她的为妻之道。

    “嗯,你也累了吧,我送你回去休息。”

    李逍起身,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

    他知道对方的身体并不太好,这一上午怕是有些劳累。

    朱凝云正要起身,突然发现桌子右桌角处,露出半截纸张,上面有一些小字,字迹很是好看。

    “咦...这是什么?”

    朱凝云瞧了一眼,指向那纸张道:“逍郎,你用什么笔,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

    “这是...钢笔字...”

    李逍如实答道:“暂时不要透露,是我刚研究出来的。”

    说着,他将钢笔拿了出来。

    “凝云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钢笔?”

    朱凝云目光看向了这钢笔,坐了下来,紧接着尝试写字。

    “这....”

    朱凝云美眸微张。

    这也太流畅了,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力道大小,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

    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

    发现这钢笔,竟然不用蘸墨,能一直这样写下去。

    “逍郎,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

    朱凝云惊讶问道。

    “嗯...”

    李逍虚心的点了头。

    朱凝云激动道:“若是此笔能够普及,对于大明朝来讲,这将节约多少纸张,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

    李逍摇头道:“凝云...这玩意没法量产,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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