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科普-《窥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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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岁点开一看,立马坐直了身子,最醒目的两个话题映入了她的眼帘。
这个大瓜最近才若隐若现准备浮出水面,为什么?报警人了解案情侦破情况警方一律以无可奉告答复。
事情发展概况条条清晰,证据截图,事件照片事无巨细,让陈岁心里堵了一团火,直犯恶心,她面无表情的点击了转发的按键,一字一句的敲上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然后发送了出去,接着她在广场搜索关于这件事情的其他议论,距离这件事的曝光,已经有三个月了,迟迟没有翻上来,就是被压了。
果然,广场搜索出来的全部是被洗了地的,她又换了其他词汇搜索,发现词条已经不存在了。
陈岁握紧了拳,深吸了口气,返回查看她刚刚转发的微博,发现有些图片已经不能看了,底下的评论也是和她一样义愤填膺的,还有人提醒她,她转发的这一条被限流了。
陈岁看了一眼阅读量,果然如此,她退出微博打开了微信,找到了大学的班级群,在里面询问他们。
—陈岁:你们知道xx案吗?
一句话炸出了好几个从事传媒行业的同学。
—同学1:跟进过,但是文稿发不出去。
—陈岁:为什么?
—同学1:被压了,有人不让我们报道。
—同学2:是啊,胳膊拧不过大腿。
—陈岁:没有其他途径吗?
—陈岁:而且这是哪个脑子冒泡的人写的标题?为了博眼球道德底线都没有了吗?
—同学3:陈岁,你没有从事这行业你不知道,这一行的水很黑也很深,从来如此。
—陈岁看着最后那四个字,眼泪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陈岁:从来如此,便是对的吗?
发完了这一句,她退出了界面,点开了朋友圈:
“从来如此”是规矩,是惯例,是习惯,所以必须让人不得不遵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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