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几个人正好一辆车,崔敏浩驾车,驶过大桥,此刻的汉江,刚结了薄薄的一层冰。 刘青山不觉大乐:“老朋友,你家住江南啊,哈哈,正好给你唱一个江南style。” 江南虽然只居住着不到百分之一的人口,但却是这座城市的富人区,大抵相当于曼哈顿或者比弗利山庄一类的。 崔敏浩也笑着摇摇头:“我顶多算是个中产,可算不上有钱人,买了套公寓,还要贷款呢,没法子,这边的教育条件更好一些。” 其实哪个国家都差不多,学区房都非常紧俏。 到了崔敏浩家的公寓楼,刘青山一问,居然需要将近五十万美金,这还真不是普通的市民能买得起的。 也就是崔敏浩这几年在公司发展的不错,收入增加不少,这才敢在这边买房。 崔敏浩的家人,已经闻讯迎接出来:有崔敏浩的妻子,是一个温雅的中年女子,穿着传统的长裙。 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女儿崔文姬,文文静静的。 不过瞧见老崔,立刻眼睛一亮,显然是他的小歌迷。 还有一个高大帅气的年轻人,是崔敏浩的长子崔金珠,比刘青山稍微大个一两岁的样子,却躬身行礼,叫刘青山“叔叔”。 搞得刘青山连连摆手:“咱们年龄都差不多,各论各的。” 崔金珠却是不依,这边的人,家庭观念特别重,父亲的朋友,他要是敢叫一声兄弟,那回头非得挨训不可。 倒是小金子乐呵呵地和崔文姬拉着手,然后互换了礼物。 老崔也把带来的礼物,恭敬地递给女主人,刘青山也只是在来的路上,买了点太极参。 现在一下子混成了大辈儿,不掏点礼物好像过意不去。 好在他身上喜欢带着些零碎儿送人,就取出来一个玉兔的吊坠,挂在崔文姬的脖子上,把小家伙给高兴坏了。 至于崔金珠那边,就没什么合适的礼物,只能先作罢。 “老大,有没有我的?” 小金子瞧得羡慕,她也跟小凳子他们学的,称呼刘青山为老大。 “当然有,不过要回国之后再给你。” 刘青山摸摸小金子的脑瓜,这丫头就在南韩这边演出几场,然后就得回国,人家还上小学呢,等回去之后,去山海斋里,叫她选一件吧。 女主人也躬身致谢,崔敏浩觉得刘青山的礼物太贵重了,那玉石一瞧就是好东西。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等以后去刘青山家里,再补偿过去就好。 进了家门,屋里是木质的地板,换上拖鞋,小金子被崔文姬领着去她的房间玩,大家就席地而坐。 女主人端过来参茶,在这边,高丽参文化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南韩最重要的滋补品。 当然了,现在都是种植参。 刘青山记得,当初崔敏浩所在的公司,还想在夹皮沟,毁林种参什么的,结果被刘青山拒绝了。 因为人参生长的环境比较特殊,林地里面腐殖质丰富,最是适合不过。 只是这种做法,破坏性实在太大,并不可取。 不过用开荒地种植人参的话,倒是无妨。 最主要的是,他们老家那一片儿,气候环境都非常适合人参的生长。 这方面,倒是可以进行合作,就是不知道崔敏浩有没有跳槽单干的意思。 地板下面应该是地热的,坐在上面,喝着参茶聊着天,还是非常惬意的。 期间,崔文姬拿着几个小本子出来,请老崔签名,估计都是送给她同学的。 老崔也笑着写上自己的名字,还写了诸如“学习进步”之类的话语,小姑娘非常开心。 闲聊之中,刘青山就问起崔金珠的情况,原来大学刚刚毕业,大学时候,学的是历史专业,目前留校任教。 崔金珠好恭顺地说道:“叔叔,我昨天也有幸去观看了演出,非常精彩。” 他的学校,也给发了免费票,所以崔金珠也去了。 说完之后,又朝老崔笑着点点头:“今天从学校出来,看到校园里面,不少学生,都模仿您的那个骑马舞呢,可惜要是能有配乐就更好了。” 刘青山也不由得心里一动:“那也好办,可以的话,就从演唱会里面,精选出几首歌曲,出一本磁带。”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