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虞允文的婚事(下)-《穿越大宋之我想做好人》


    第(1/3)页

    最后因为两个年轻人自己都看对眼了,当即表示同意这门婚事(其实这在古代是不符合规矩的,已经违背了媒妁之言的要求)。

    虽说在流程上,这不符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相亲过程,但是在包家人和秦桧看来,这这并不算什么。

    包寿年作为一位父亲,是非常希望并且焦急的,想要将自己的女儿给嫁出去,所以对于这些这些规矩已经都不在意了,他就差把女儿直接送人。

    秦桧本来就是一个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人,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就是被太多的规则所束缚,前面的故事有提到过,在过年的时候,几乎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天天都有不同的规矩,这就让秦桧有些受不了,他习惯了之后的无拘无束。

    至于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这一套,在他的眼中更是不足挂齿。

    他从来就没有这样的概念,他所在的时代,早就已经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没有了这些流程,虽说有的地方还保留这样的习俗,在相对偏僻一点位置还尤为如此。

    至少秦桧自己前世,是不知道这些相亲流程的,他没有被安排过相亲,他这样没钱、没车、没房的屌丝,就算是专业的媒人也看不上。

    不论如何,虞允文和包莲君这件事情算是定下了,两家的家长自己已经破了规矩,不过该有的程序还是不能够省掉。

    为了能够不落下闲话,将之前的所有程序全部都补齐,之后有秦桧赶快请了媒婆,包了个大红包给他,是个意思,然后打法她到包家提了个亲,包家半推半就的同意了,这才算是补齐了全部的程序。

    两个年轻人在相亲之后,互相之间看对了眼,都已经同意了这门婚事,没有什么是两家需要再好商量的了。

    包家之前为了将女儿给推销出去,已经是愁死了,有人愿意要自己的女儿,包寿年自然是一百个同意,还愿意倒贴些钱财,囧。

    之后就没什么需要商量的了,两个年轻人的婚事就这么定了,两家一起选了一个黄道吉日,正好是三天之后,包家是真的想要把女儿快点赶……嫁出去。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