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五章 刑部之“虎”曹达华(二合一)-《杂家宗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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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经过了斟酒之事后,老曹也随之成为了马晋的老哥哥,虽然马晋对这位五十上下的哥哥有点郝然,不过论起来他也没被占便宜,于是马晋对此只能默默认下。

    不过由此马晋也看出这个曹达华不同以往他见过的那些高官,像蔡阳、游见乃至靳凤伦这些人,都是科举出身,虽然性格不一,或圆滑或刚直,但其多少身上都有些文人习气,行事待人有些端着,有些架子。

    可曹达华这位大佬不同,他是少见的非科举出身的高官,是真正从底层摸爬滚打一步步爬上来的。

    巡查知事、缉捕都头、内狱经历、刑名通判、员外郎、主事、刑部一道按察使、郎中、右侍郎……

    抓过贼,见过血,守过大狱,当过钦差,黑的白的门门皆通,三教九流打过交道,那是真正的老油子,平时也许为了颜面问题能跟人死掐,可轮到求人的时候,也能轻松拉下脸面来和你说说笑笑。

    称兄道弟和斟酒算什么,要是马晋能把曹达华推上尚书之位,和马晋拜把子这事老曹都干的出来,至于斟酒,就更不用说了,亲手喂都行。

    不看虚名,而重实利。

    是马晋对这个曹达华的第一印象。

    …………

    说实在的,曹达华的名声马晋不是没听过,他做过京城监察衙署的侍御史,自然要对京城各方官员有所了解,再加上他的贴身保镖祝虎当年就是刑部的刽子手,对其也多有见闻。

    所以总得来说,马晋还是对老曹是有一定认知的。

    提起曹达华,就不能不说其那个响彻朝中的外号——刑部之虎。

    其实这个刑部之虎并不是老曹最初的外号,是后来他官职高了以后才开始叫的。

    老曹的最开始的外号是重案之虎,顾名思义,凡是刑部的重案要案,皆被其一一堪破,效率惊人,处置果敢,被人冠以猛虎之称,赞其能力出众。

    而老曹也是凭着这一份份破案的功劳,一直步步高升。

    但这份硕果累累的荣誉单中,也有一些令人玩味的存在,那就是老曹破的这些大案,既不靠断案如神的侦破手段,也不靠缜密如丝的推理审判,而是凭借一身逆天的………运气。

    ………

    查案时胡乱转悠,愣是误打误撞的碰上回来观察情况的杀人凶手,一举拿下………

    回老家探个亲,结果和雇来的马夫聊天发现了其是逃窜了七八年的重要钦犯,到了老家非拉着人家喝酒,用药麻翻,送到官府………

    府里招个奶妈,竟然发现是盗取大乾钱庄的京城巨盗的相好的,后用计将巨盗骗出拿下,一举破了震惊朝堂的钱庄失银案………

    ………

    凡此种种,数不胜数,虽然在这些案例其中,也能发现老曹心细如发的敏锐和随机应变的高超能力,但最令人注目的,还是那惊人的运气。

    那一个个罪犯,仿佛是排好了队似的,一个劲地往老曹手里撞,拉都拉不住的给他送功劳,看着着实让人有些“眼气”。

    其实要不是曹达华非科举出身,提拔阻力比其他人大,以他的功劳,当个刑部尚书还真非难事。

    只可惜他一个“泥腿子”出身,入不了那些读书人的眼,天然被士林排挤,虽然资历足,但名声太小,刑部之虎仅仅流传在刑部和朝堂,在外界就没那么响亮了,否则他也不会着急来找马晋了。

    ………

    关于自己的事情,曹达华没做什么隐瞒,几乎是对马晋和盘托出,这在官场上,对于刚刚熟悉的二人来说,十分难得。

    从这也能看出,老曹对尚书之位有多么执着,甚至跟马晋许下了,甭管他当尚书此事成不成,只要《杂志》那边效果好,他就算欠马晋一个人情。

    一个未来刑部二把手甚至是尚书的人情,对马晋来说可还是挺值钱的,而马晋更看重的是…………老曹的这个人……

    ……

    ps:有点卡文,容我缓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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