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大梦红尘行万里,山河自在得心闲 第十二章-《山人养鹿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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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必然是一个革心的过程,这必然是一个放下小我拥抱大我的过程。

    小我之心,重在己利,弱在使劲全力,却仍然毫无建树;

    大我之心,重在众益,强在团结一致,必彰显群策群力。

    小我之心,贪图一己之私,怕失则失,得不偿失;

    大我之心,追求集体荣誉,遇强则强,事半功倍。

    是故,萤火虽弱,众志成城,汇集一恒河沙之萤火则照亮一恒河沙之境、汇集百千恒河沙之萤火则照亮百千恒河沙之境。

    所以愿照亮一溪之地则汇集一溪之萤火、愿照亮一河之地则汇集一河之萤火、愿照亮一海之地则汇集一海之萤火、愿照亮一世界则汇集一世界之萤火,则必然体现“三十今立志,赋诗好出山”,“革心”之过程不正是走出内心世界的那座不可逾越之大山嘛!

    红尘虽远,前路漫漫,向着远方,其实众生并非什么“出身寒微,师从无门,创业无路”等等,只是在执拗的内心世界中,坚持那种不变的观点,错误的认为“人不如我”与“我不如人”而相比较,将小我的感受发挥的淋漓尽致,而完全忽略了《易》理所阐述的“变易”内心的固执己见“尤为重要”。始终处于单飞的世界中“遨游”,与众不同且又格格不入,格格不入则又随波逐流,随波逐流更甚行尸走肉,行尸走肉恰是固步自封所导致的结果。

    所以萤火的存在,非其不愿照亮世间,是其思维的导向促使脱离了现实的实际运行规律,致使其结果显得未能发热发光。

    实际的实践过程中,普遍的思维是大锅饭吃不饱人,这也是洞悉人性弱点的过程中缺乏积极进取的必然结果;进而思维个体的存在未能发热发光,集体的存在也不能发热发光。

    错误的判断,必然导致其行为也会发生错误的结果。

    山人昔在阅兵队时,将军在训练阅兵方队“三点一线,整齐划一”的过程中,山人亲身体会到了刻苦训练的过程中必然要存在科学方法的实际锻炼,否则个人的越是刻苦就会越拖垮整体,这一点毋庸置疑的体现了淘汰制的产生,所谓替补战士的重要性就在这里体现。也就是说,一支整齐划一的队伍必然要经历严格的选拔,方才能使得其最后获得集体的荣誉。那么所被淘汰的的战士在经历了革心的过程中一样值得尊重,并非他们自我抛弃,而是综合素质的要求不得已才令其从阅兵方队中退下来。此时着重要阐述的是,阅兵方队不是身在阅兵方队中才是阅兵方队的一员,而是那些从事为其阅兵方队提供“服务”的战士亦是阅兵方队中的一员,也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譬如炊事班、譬如勤务员、譬如执勤人员等。

    所以什么是真正的集体荣誉?

    赢得这种集体荣誉,并非阅兵方队108名战士所得,而是组成这个集体的所有人共同拥有。

    这就是从一个独立个体的萤火之光,到“所有人”的萤火之光组成这个集体所产生的无数萤火之光而共同产生的“热与光”。他不是这个集体的某个人、某个小分队所能单独完成的,而是依靠整体人员的共同奋斗与努力所产生的结果,这也是国家所提倡的命运共同体。

    单一的萤火之光纵然才华横溢、武功超群,然能力有限,是无法超越一个拥有远大理想与胸襟抱负的集体所存在的无限智慧与力量。

    所以创业的路程理当如此,拥抱集体、拥抱团队、拥抱合作共赢的无穷力量,乃是当下与未来发展的必经之路。

    那些试图靠单打独斗、独来独往之辈,纵然假以时日获得小富,也实难在俗世洪流中获得长生之法。

    此时山人忆起往昔写的一首《三十三》的诗:

    住世在路上,今已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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