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孙平安坐在副驾位置,看着景娴吃瘪的模样,一脸憨笑。 跑? 宗师级正骨术的反向应用。 点穴术。 真当是摆设? 抓一个,要么卸掉胳膊,要么点个穴,让他半边身子一直麻着。 跑吧! 随便跑。 正骨术反向应用,甭说整个寒城了,就算是整个北方,除了孙平安之外,不动手术的话,没人能正回来。 至于中了点穴术的贼,就更简单了。 就那拖着腿一步一挪的,让你先跑10米,胖爷慢悠悠走过去,薅着头发就给拎回来了。 真以为12个人没想过跑啊! 能出来做贼的,最起码没有笨蛋吧! 真能跑的话,他们谁会愿意束手就擒啊? 还不是真的跑不掉,或者是就算跑得掉,后果也远超他们的所能承受的范围。 做贼而已,偷个钱包,偷个电瓶,偷个电动车而已。 要是真的变成通缉犯,小罪变大罪,何必呢?至于吗? 中巴车驶入派出所大门,12个人排着队下了车,很听话的走进了派出所大门。 负责留守的王晓斌在看到孙平安和景娴后,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眼大厅挂着的钟。 10点整。 9点20出去执行任务,把路上来回的时间都算上,这才用了40分钟? 这效率……也没谁了。 然后,就是分开审问,走程序。 孙平安负责审讯的,是那唯一的一个,偷电瓶的小偷。 “姓名。” “张元。” “年龄。” “18岁。” 孙平安微微皱眉,18岁,刚刚成年。 “18岁,没上学?” “8岁的时候,我爸妈出车祸死了。” “我被伯伯收养,我爸妈的赔偿款,还有我家的房子,都被我伯伯给占了。” “然后我伯伯就把我送进了福利院。” “我初二的时候就辍学了。” 孙平安眉头紧皱。 “那你平时住在什么地方?” 第(1/3)页